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工业 编号:2020-047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事项概述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6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4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8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4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2 月 7 日、2020 年
2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10)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368,9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17%,最高
成交价为 4.7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9,738,752.51
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股份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27,925,428 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
16,368,988 股后的股本 1,111,556,44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
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7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7 月 10 日。截止目前,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5.4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37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由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不参与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38,904,475.40元=1,111,556,440股×0.035元/股;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0.034492元/股=38,904,475.40元÷1,127,925,428股。
因此,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5.40元/股-0.034492元/股≈5.37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上述调整后,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0,8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5.3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2,011.17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78%;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5,400万元人民币、回购价格上限5.37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005.59万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89%,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份回购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