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150 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 50 万元人民币,授权公司总经理与中勤万信确定审计费用情况,以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审计收费金额。
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05 年-2022 年,中勤万信连续十八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022 年 12 月 31 日):70 人
注册会计师人数:351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6 人
最近一年总收入(2021 年):40,731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21 年):35,270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21 年):7,882 万
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22 年):31 家
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审计收费: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022 年度):3,091.9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本年按照通用设备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2021 年 12 月 31 日)4,154 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可披露区间数):8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诉讼主体、目前进展等:无
3、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 份,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石朝欣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石朝欣,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4 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曼曼
赵曼曼,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
8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宋连勇
宋连勇,2002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拟聘任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 150 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内
控审计费用不超 50 万元人民币,授权公司总经理与中勤万信确定审计费用情况,以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审计收费金额。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且 2022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其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审计从业人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结构、经验技能和足够的工作时间,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胜任年报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审计从业资格,该所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务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