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向汶上县海纬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6 号)核准,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3,119,213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8.0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5,484,896.13 元,扣除发行费用 10,519,395.85 元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414,965,500.28 元。本次交易配套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勤信验字【2021】第 0004 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根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的《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资金具体投入安排如下:
项目 具体用途 金额(万元)
支付现金对价 向海纬进出口、张恒岩、瑞安国益支付交易对价 22,648.49
标的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90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 4,500
上市公司偿还债务 8,500
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并购交易税费(不超过该金额) 3,000
合计 42,548.49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 4 月 1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现金交易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8,179.99 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
自有资金,其中用于置换已支付的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7,238.95 万元,用于置换
已支付的本次中介费用 941.04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博
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有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经办结,公司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 33,223.64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9,368.09 万元(含利
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银行账户。
截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 2022 年 截至 2022 年 截至 2022 年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投资总额 4 月 22 日投 4 月 22 日累 4 月 22 日投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收购汶上海纬机车 否 22,648.49 22,648.49 22,648.49 100.00%
股权支付现金对价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否 3,900.00 0 0 0
项目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否 3,000.00 2,075.15 2,075.15 69.17%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 否 4,500.00 0 0 0
资金
上市公司偿还债务 否 8,500.00 8,500.00 8,500.00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2,548.49 33,223.64 33,223.64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项目为“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和“支付中介
机构费用”项目。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已实施完毕,项目结余 924.85
万元,公司拟将项目结余资金中 895.43 万元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项
目结余资金中剩余 29.42 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另行履行审批
程序)。
公司子公司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纬机车”)目前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资金充裕。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搁置时间已超过一年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 50%,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因此,公司对上述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经慎重论证评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该项目募集资金4,50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五、新募投项目情况说明
公司拟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的结余资金中 895.43 万元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项目结余资金中剩余 29.42 万元调整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将“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4,500 万元全部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募集资金承 截至 2022 拟变更项目 涉及募集
项目 诺投资总额 年 4 月 22 剩余募集资 用途 资金额
日投入金额 金金额
永久补充上市公 895.43
支付中介机 3,000.00 2,075.15 924.85 司流动资金
构费用 技术研发中心建 29.42
设项目
补充标的公 4,500.00 0 4,500.00 补充上市公司流 4,500.00
司流动资金 动资金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于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调整,不会对公司正
常生产运营产生不利影响,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发展的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变更后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独立财务顾问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时,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所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部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