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 150 万元人民币(含控股子公司审计费用)。
中勤万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05年-2020年,中勤万信连续十六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并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历史沿革: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 2013 年 12 月根据财
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由原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而成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2013 年 12 月
11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同意(京财会许可[2013]0083 号),2013 年 12 月 13
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发《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十层 1001。
中勤万信具有证监会和财政部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为 DFK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0 年 12 月 31 日)3,504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使用:0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 万元
职业保险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中勤万信为 DFK 国际会计组织的成员所。
2、人员信息
中勤万信首席合伙人为胡柏和先生,未发生过变动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2020 年 12 月 31 日):66 人
注册会计师数量:465 人
从业人员数量(2020 年 12 月 31 日):1351
是否有注册会计师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数量:132 人
3、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总收入(2019 年):36,715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2019 年):32,625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2019 年):7,316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公司家数(2019 年):4,300 家
最近一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019 年):34 家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注册会计师,1995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
肖逸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8 年,负责审计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15 家,具
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登峰,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辽宁曙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电股份有限公司、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国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登峰、质量控制复核人肖逸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勤万信累计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一份,证券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勤万信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且 2020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其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审计资格,审计从业人员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结构、经验技能和足够的工作时间,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胜任年报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审计从业资格,该所执业人员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具有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业务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鉴证机构。
3、董事会审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