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理财产品情况概述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任意时点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0 年,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 73,550.00 万元,共获取
收益 125.54 万元,其中,在 2020 年 12 月 29 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和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分别为 11,630.27 万元、14,530.27
万元、16,029.06 万元,以上时点超过董事会审批资金使用额度分别为 1,630.27
万元,4,530.27 万元、6,029.06 万元。其主要原因为本期合并范围发生变动,2020
年 8 月公司完成对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并购业务,自 2020 年 9 月将其
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其银行理财金额相应并入公司整体的理财金额所致。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总额 16,029.06 万元,其中,
并入汶上海纬机车配件有限公司的理财投资金额 5,500.00 万元。
按照合并口径计算,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上限金额均未超过公司同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2021 年拟
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母公司及控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约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7.29%。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拟投资种类为流动性强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 R2 级)。
公司拟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投资范畴。公司不会用上述资金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公司根据资金安排情况择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 2021 年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母公司及控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
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约占公司 202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7.29%。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拟投资种类为流动性强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 R2 级)。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投资流动性强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不超过 R2 级),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拟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高风险投资范畴。公司不会用上述资金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由财务总监和财务部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投资决策与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审计部负责公司银行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监事会有权对公司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该投资。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的理财业务银行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能够按照《投资决策与项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投资理财事项执行有效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且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较为完善,能有效规避理财风险,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公司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董事会对该投资理财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七、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
博深股份及子公司 2021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经监事会决议通过,符合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博深股份投资决策与项目管理制度》规定。
博深股份及子公司 2021 年度预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投资品种,针对该类投资品种带来的相应风险,博深股份已制定相对完整的风险管理措施进行应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继续使用自有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