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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14

博深股份: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3日下午14:00

    (2)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怀荣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31)。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45,676,8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12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245,521,1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08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5,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5,959,3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6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803,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55,79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5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
1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
1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
1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
1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
1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
1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3,5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858%;反对
155,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
58,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8%;弃权 97,39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858%;反对58,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00%;弃权 97,392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343%。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21,1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66%;反对
155,7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03,57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858%;反对
155,79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春和先生、刘淑君女士、崔洪斌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
进行了述职。《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指派马昌顺律师、王文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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