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9-026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14:30
(2)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289号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因出差未能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任京建先生主持。
(6)会议通知: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20)。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30,323,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61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30,323,1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61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803,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803,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2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和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0,323,1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03,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指派杨志军律师、马昌顺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关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