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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光迅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 43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
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9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
到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黄宣泽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选举黄宣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黄宣泽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的议
    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第七届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如下:

  1、审计委员会(共 5 人):

      主任委员:胡华夏

      委员:雷信生、吴海波、王征、孙晋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5 人):

      主任委员:马洪


      委员:丁峰、胡华夏、孙晋、王征

    3、提名委员会(共 5 人)

      主任委员:孙晋

      委员:丁峰、吴海波、胡华夏、马洪

  4、战略委员会(共 5 人):

      主任委员:黄宣泽

      委员:丁峰、雷信生、吴海波、金正旺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见附件二。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毛浩先生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自 2022年 9 月 13 日起任期三年。

  毛浩先生简历见附件三。

  毛浩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 1 号

  邮政编码:430205

  电 话:027-87694060

  传 真:027-87694060

  电子邮箱:maohao@accelink.com

  独立董事就董事会秘书的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9 票,其中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聘任严琦女士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9 月 13 日起任期三年。
  严琦女士简历见附件四。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黄宣泽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九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决定聘任黄
宣泽先生任公司总经理,自 2022 年 9 月 13 日起任期三年。

  黄宣泽先生的简历见附件一。

  独立董事就总经理的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金正旺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九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根据提名委员会考察推荐,经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金正旺先生、毛浩先生、徐勇先生、吕向东先生、胡强高先生、卜勤练先生、张军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向明女士任公司财务总监,自 2022 年 9月 13 日起任期三年。

  金正旺先生、毛浩先生、徐勇先生、吕向东先生、胡强高先生、卜勤练先生、张军先生、向明女士的简历见附件五。

  独立董事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一:黄宣泽先生简历:

    黄宣泽先生:1968 年 1 月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光纤光缆部技术人员,邮电部固体器件研究所研究室技术人员、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黄宣泽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宣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黄宣泽先生现时持有公司306,200股股份(限制性股票)。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宣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简历:

    黄宣泽先生:1968 年 1 月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光纤光缆部技术人员,邮电部固体器件研究所研究室技术人员、副主任、主任等职务。

  黄宣泽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宣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黄宣泽先生现时持有公司306,200股股份(限制性股票)。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宣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峰先生:1971 年 5 月生,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众智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谷烽火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企业文化推进部副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企业管理部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房产基建管理部主任,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综合办公室主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丁峰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丁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丁峰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丁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雷信生先生:1968 年 7 月生,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中国信息通
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主任。曾任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总经理,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信息安全部总经理(兼)、数据所副所长,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数据所所长、党委副书记,兴唐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战略投资部总经理,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规划部(全面深化改革办公室)主任,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

  雷信生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雷信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雷信生先生现时未持有公司的股份。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雷信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海波先生:1974 年 8 月生,硕士,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信息通信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

  吴海波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海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吴海波先生现时持有公司 60,562 股股份(限制性股票)。经公司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查询,吴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正旺先生:1964 年 9 月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武汉光迅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曾任邮电部固体器件研究所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所长,武汉光迅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

  金正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金正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金正旺先生现时持有公司 320,250 股股份(限制性股票)。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正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胡华夏先生:1965 年 6 月生,博士。现任现任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
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胡华夏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华夏先生不存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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