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27.6 万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0.33%。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96 人。
3、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40 元/股。
4、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9 月 30 日。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
意向 19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0 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8 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中有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 2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合计持有的 2.4 万股限制性股票取消授予。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2、授予价格:12.40 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
4、授予人数:196 人
5、授予数量:227.6 万股
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光迅科技 A 股普通股
7、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数量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目前总股
票的份额(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的比例
相关核心骨干人员(196 人) 227.6 100.00% 0.33%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整个计划有效期为 5 年。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 24 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为解锁期。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1/2
授予的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的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1/2
授予的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锁期的 2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锁,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锁条件。解锁期业绩考核如下: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8年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2021年ROE不低于
第一个解锁期 1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1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
以2018年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2022年ROE不低于
第二个解锁期 1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对标企业75分位值;
2022年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20%。
注:
1) 各年净利润与净资产均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以上“净利润”与“ROE”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2) 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实施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等产生影响净资产的行为,则在募集资金
到位的当年及下一年对由上述行为导致的新增加的净资产和对应的净利润在业绩考核的
当年可以不纳入业绩考核指标的计算。
3) 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样本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
本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4) 解锁时股票市场价格(前五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应不低于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的定价基准,未达到的可延长解锁期,直至符合上述条件。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发现金红利等事宜,则定价
基准作相应调整。
5)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
和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资委备案。
除此之外,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2、解锁时股票市场价格要求
解锁时股票市场价格(前五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应不低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定价基准,未达到的可延长解锁期,直至符合上述条件。若公司发生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发现金红利等事宜,则定价基准作相应调整。
3、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才能部分或全额解锁当期限制性股票,具体解锁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评价标准 A B C D
加权分数(S) S≥90 90>S≥80 80>S≥60 S<60
解锁比例 100% 80% 50% 不能解锁
四、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说明
胡博、梅钢等 2 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授予上述 2 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其合计持有的 2.4 万股限制性股
票将取消授予。因此,本次公司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98 名变更为 196 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0 万股调整为 227.6 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与授予数量与公司 2021 年 8
月 28 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五、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出具了《武汉
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9548 号),对公司截至 2021年 9 月 9 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76,000 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222,400.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2,276,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25,946,400.00 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9 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 699,824,918.00 元,股本人民币
699,824,918.00 元。
六、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授予股份的上市
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七、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 697,548,918股增加至 699,824,918 股。在本次股份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单独持有公司 291,478,94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79%。
本次授予完成后,烽火科技持有的股份数不变,烽火科技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65%。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化。
八、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流通股 33,686,133 2,276,000 35,962,133
无限售流通股 663,862,785 0 663,862,785
合计 697,548,918 2,276,000 699,824,918
注: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九、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
会已确定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在 2021 年-2025 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
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的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1,659.20 万元,则 2021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 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股票(万股) 成本(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27.6 1,659.20 189.62 568.87 568.87 292.34 39.5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激励作用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本激励计划会有利于稳定公司团队,同时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对公司业绩的长期向好,发挥正向的作用。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