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 9:00 在公司 104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其中符小东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名。
公司监事会 7 名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少华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20 年度会计报表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19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0 年度决算情况: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04,602 万元,较上年增长 13.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738 万元,较上年增长 36.25%。
2020 年末资产总额 855,464 万元,较上年增长 18.28%;2020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 502,147 万元,较上年增长 11.35%。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见公司《2020 年年度报
告全文》相关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刘泉女士、郑春美女士、肖永平先生、冉明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
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的余少华、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实现净利润
452,398,906.50 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7,379,314.51 元。母公司当
期实现利润 345,321,421.22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34,532,142.12 元,公司年初
未分配利润 1,665,877,336.79 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114,987,306.04 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 2,003,737,203.14 元。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
697,548,918 股为基数(因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现时总股本 697,851,918 股中的 303,000 股不参与利润分
配),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 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 118,583,316.06
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公
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做出的利润分配承诺。公司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达10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第五条第三款“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的有关规定。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196 号《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E10197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以上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0 年度 ESG 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ESG 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
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 2021 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1 年度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
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11 票,其中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
网。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 8 票,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来自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的余少华、吴海波、罗锋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大唐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此项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议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分散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过程中面临的经营管理和法律风险,公司
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