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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7-05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2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5月21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现有总股本677,031,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115,095,426.0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7,031,9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7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5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7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月1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700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19年7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潭湖路1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毛浩、方诗春

  咨询电话:027-87694060

  传真电话:027-87694060

  七、备查文件

  1、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4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