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39.1万股。
2、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15年1月26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14年12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向234名激励对象授予639.1万股限制性股票,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12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14年12月29日
2、授予价格:19.52元/股
3、授予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管理、业务及技术骨干4、授予人数:234人
5、授予数量:639.1万股
6、股票来源: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光迅科技A股普通股
7、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数量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量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票的份额(万股) 的比例 本的比例
余少华 副董事长 9 1.41% 0.04%
夏存海 董事 9 1.41% 0.04%
胡广文 董事、总经理 10 1.56% 0.05%
金正旺 副总经理、党委书记 9 1.41% 0.04%
黄宣泽 副总经理 8.5 1.33% 0.04%
毛浩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8.5 1.33% 0.04%
徐勇 副总经理 8.5 1.33% 0.04%
吕向东 副总经理 8.5 1.33% 0.04%
余向红 副总经理 8.5 1.33% 0.04%
胡强高 副总经理 8.5 1.33% 0.04%
吴海波 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8.5 1.33% 0.04%
其他相关核心骨干人员(223人) 542.6 84.90% 2.67%
合计(234人) 639.1 100.00% 3.14%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整个计划有效期为5年。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的24个月为锁定期。锁定期后为解锁期。在锁定期内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股票股利同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股利的解锁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第一次解锁 1/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第二次解锁 1/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
第三次解锁 1/3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1月12日出具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第861号),对公司截至2015年1月8日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公司通过向余少华等234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639.10万股,发行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752,320.00元,其中增加股本6,391,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118,361,320.00元。截至2015年1月8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9,889,584.00元,累计股本金额为人民币209,889,584.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2015年1月22日办理完限制性股票变更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增发股份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的203,498,584股增加至209,889,584股。在本次股份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武汉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单独持有公司95,249,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1%。
本次授予完成后,烽火科技持有的股份数不变,烽火科技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38%。因此,本次股份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流通股 43,498,584 6,391,000 49,889,584
无限售流通股 160,000,000 0 160,000,000
合计 203,498,584 6,391,000 209,889,584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因实施本激励计划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4年12月29日,在2014年-2018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4458万元,则2014年-2018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成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票(万股) 本(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639.1 4458 134 1610 1548 826 340
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