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
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公开发行A 股。本次网下发行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
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
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上海神开
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开股份”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4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
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华
欧国际”)组织承销团,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
施。
3、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4,600万股,其中网下发行数量为920万股,为本次
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3,68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本次发行
股票申购简称为“神开股份”,申购代码为“002278”,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2
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4、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09年7月23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
情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5.96元/
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32.57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24.55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214,500万股,超额认购倍数为233.15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61,000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
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73,416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12,416万
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09年7月27日在《上海神开石油化工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2009年7月21日至2009年7月23日)(T-5日至 T-3
日)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15.96元/股的报价)的股票
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
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报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2009年7月28日(T日,周二)9:30~15:00。
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
金专户划付申购资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与
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
新股代码,备注栏的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278”。
申购资金有效到帐时间为2009年7月28日(T日,周二)15:00之前,T-1日
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提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
金到账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3
与其托管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其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
拨资金的有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没
有包括在名单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其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
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
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查询资金到账情况。 若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备案账户无法通过其网下发行电
子平台查询资金到账情况的,请及时与其托管银行联系并确认。因股票配售对象
未能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其申购资金足额到账所致后果由股票配售对象自负。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
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的,主
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并有权限制违约股票配
售对象参与主承销商下一项目的网下初步询价。
(6)股票配售对象参与本次网下发行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个月。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09年7月28日(T日,周二)9:30~11:30、13:00~
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
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30,000股。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
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
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
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
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8、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股票发行的事宜进行扼要说明,不构成对本4
次所发行股票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股票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
刊登于2009年7月20日(T-6日,周一)《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指定的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
敬请投资者留意。5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神开股份 指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欧国际 指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发行
指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4,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上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3,68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为
网下发行
指本次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下向配售
对象定价发行92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行
为
询价对象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界定的询价
对象的条件,且已经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
的机构投资者
配售对象
指询价对象所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主承销商的
证券自营账户、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
制关系的询价对象除外)
有效申购
指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
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与发行价格一致、及时足
额有效缴付申购资金、申购数量符合有关规定等
网下发行资金专户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
结算银行开立的网下发行银行资金账户
投资者
指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