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4-041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9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4,172,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 6,970,864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将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94,172,8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0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4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1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0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10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0 月 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2 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9 月 24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10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前街 9 号友阿总部大厦
咨询联系人:陈学文 高晟
咨询电话:0731-82293541 0731-8229552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0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