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24–039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控股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工程款 45,200,053.70 元及相应利息和相关费用。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案件所处阶段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不排除原被告方继续上诉及二审可能,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不确定。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湖南顺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天建设”或“原告”)
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由对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郴州友谊阿波罗商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友阿”或“被告”)提起诉讼,要求郴州友阿支付工程款 68,294,134 元及相关利息。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2 年 12 月 3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号)。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24年9月18日,公司收到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湘 1002 民初 8066 号),判决如下:
1、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45,200,053.70 元及相应利
息(利息以 45,200,053.70 元为基数,自 2016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原告对所承建涉案工程的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在 45,200,053.70 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3、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由于目前案件所处阶段为一审判决上诉期内,不排除原被告方继续上诉及二审可能,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