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友阿股份 股票代码:002277 编号:2018-035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9日启动回购股份事项,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350,000股。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的股份自过户至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之日起即失去其权利,不享受利润分配等相关权利。因此,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派方案实施的分配基数1,406,255,200股为已扣除回购股份数额。
一、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18年5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6,605,200股扣除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股份数量10,350,000股,故公司本次实施的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参与权派的股数
1,406,255,200股(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16,605,20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0,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1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12 湖南友谊阿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5日至登记日:2018年6
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1号
咨询联系人:陈学文 杨娟
咨询电话:0731-82293541 0731-8229552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公告;
2、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