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
由 9 名增至 12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 6 名增至 8 名,独立董事人数由 3 名增至 4 名,
并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同步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生效。
本次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由 12 名董事组
1 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无职工代表担任 成,其中 4 名为独立董事,无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的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