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71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转让限制的承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水晶光电”)持股 5%以上股东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改哲新”或“本合伙企业”)包括原普通合伙人浙江富浙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富浙”)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与受让方新普通合伙人浙江坤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鑫投资”)以及
新有限合伙人浙股晶际(台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2 日签署了《杭
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同意转让深改哲新全部合伙份额,同时将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浙江富浙变更为坤鑫投资。本次转让完成后,深改哲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均未发生变化,深改哲新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的一致行动人。目前深改哲新与星星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715.801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18%。以上内容请见 2022 年 9 月 6 日披露于信息披
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权结构变动暨间接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号)。
截止目前,深改哲新合伙份额转让事项已完成交割,并完成了相应工商变更手续。深改
哲新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出具了《关于遵守水晶光电股票转让限制的承诺函》(以下简称“本
承诺函”),自愿性履行股票转让限制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本合伙企业不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
所持有的水晶光电股票,包括因水晶光电实施送股分配、转增股本等获得的新增股票。
二、如在上述期间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前述股票的,则交易对手方也应出
具承诺,即在交易完成之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期间,也不能通过集合竞价方式减持所受
让的水晶光电的股票。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