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2)006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2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14: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东段 2198 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林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代表292,819,808股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7%。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11名,发出表决票共11张,收回11张,有效票11张,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1,231,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3,017,816股的12.38%。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8名,代表股份121,588,0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3,017,816股的8.7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选举林敏、王震宇、盛永江、蒋亦标、俞志刚、叶静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林敏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043,48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132,9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36%。
(2)选举王震宇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043,479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132,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36%。
(3)选举盛永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043,479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132,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36%。
(4)选举蒋亦标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043,479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132,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36%。
(5)选举俞志刚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043,48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132,9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36%。
(6)选举叶静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043,479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2%。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132,961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选举徐林、李宗彦、甘为民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徐林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064,18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153,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41%。
(2)选举李宗彦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064,18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153,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41%。
(3)选举甘为民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064,18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3%。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153,6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41%。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选举泮玲娟、雍佳悦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丹女士(详见公司2022年1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2(007)号公告) 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泮玲娟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69,921,780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18%。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011,2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12%。
(2)选举雍佳悦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参加本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为 292,819,808 股,同意票 270,114,580 股,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公司董、监、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除外)的表决结果为 27,204,062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4.51%。
上述公司第六届监事成员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