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1)01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4月 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报告》,现将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3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方式,向特定对
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526.9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2.10 元,
共计募集资金 122,14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098.75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0,046.25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4 日汇入本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09.1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9,737.1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276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9,737.12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101,086.84
利息收入净额 B2 6,032.21
项目投入 C1 18,922.02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45.04
项目投入 D1=B1+C1 120,008.8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6,577.2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305.5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305.51
差异 G=E-F
(二) 2017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本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 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人民币 118,000万元可转换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 1,180 万张,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1,18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6,519,524.01 元、保荐费 10,6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
金为 1,162,880,475.99元,已由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11 月 23 日汇入本
公司账户。另扣除债券发行登记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推介宣传费和验资费合计2,418,000.00 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1,160,462,475.9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17〕469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6,046.25
项目投入 B1 115,526.9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615.27
项目投入 C1 4,135.54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7.88
项目投入 D1=B1+C1 119,662.4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623.1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9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9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3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洪家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海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0 年 12 月 备注
31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021229200130928 0.92 活期
司台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 400069287001 7.67 活期
江洪家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94906916 5.55 活期
司台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574903030910911 0.62 活期
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55101040018666 6,290.75 活期
司台州海门支行
合 计 6,305.51
(二) 2017 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洪家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0 年 12 月 备注
31 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1207021229200315601 0.80 活期
州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椒江洪 381873738443 0.55 活期
家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 607277004 0.94 活期
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 574903030910621 1.95 活期
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 1445000000060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