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证券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8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水
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0日、2019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已出售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
1、根据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即 2018 年1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4 月 30 日期间公司回购的股
票 851.0084 万股,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比例 0.99%,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5.88 元/股。
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7月9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过户股数为 851.0084 万股,购买价格为 5.88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7 月 11 日披露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6 号)。
2、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4 日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公司本员工
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851,008.40 元人民币(含税),持有公司股票数由 851.0084万股增加至 1,106.3109万股。
3、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 1,106,310.90 元人民币(含税)。
4、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已于 2020年 7月 10 日届满,解锁股数为 553.155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5%。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7 月 9 日披露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号)。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出售情况及后续工作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合计553.1532 万股于2020年 7月 22 日至 7月24日通过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出售,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5%,成交价格区间:15.01 元/股—16.93 元/股。第一批已解锁股票尚有 23股零股受交易规则限制未能卖出,将计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票解锁后一并处置。至此,本员工持股第一批股票已出售完毕,后续将进行相应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