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103 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 3 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1,960 股,占此次回购注销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 0.01%,回购价格为 7.700135 元/股。
2、截止 2019 年 11 月 7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发出《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6年11月11日,公司监事 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股 权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6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6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
期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17 日,授予价格 12.32 元/股。独立董事、监
事、律师、财务顾问对相关事宜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16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完成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事宜,股权激
励首期授予的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上市。
6、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17 年 11 月 7 日
为授予日,向 11 名激励对象授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118 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3.62 元/股。独立 董事、监事 、律师、财 务顾问对相 关事宜发表 意见详见巨 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7、2017 年 1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 45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 4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320 万股。
8、2017 年 12 月 8 日,股权激励预留部分 11 名激励对象合计 118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
9、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股权激
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45 名激励对象合计解锁 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0、2018 年 5 月 23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由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
予限制性股票由 800 万股变更为 1,040 万股,授予价格由 12.32 元/股变更为 9.48 元/股,已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由 320 万股变更为 416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由 118 万股变更为 153.4 万股,
授予价格由 13.62 元/股变更为 10.48 元/股。
11、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 案 》,同意将部分限制性股票 507,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对相关事宜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共计 507,000
股。2018 年 8 月 29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予以注销。
13、2018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二个 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 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首期授 予第二个解 锁期及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 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 42 名首期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 11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分别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 30%和 5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 363.35 万股。
14、2018 年 12 月 14 日,公司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42 名首期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 11 名激励对象合计解锁 363.35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5、2019 年 7 月 24 日,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由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为 372.645 万股,授予价格变更为 7.289941 元/股;预留部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为 99.71 万股,授予价格变更为 8.059172 元/股。
16、2019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限制性股票 141,96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确定为 7.700135 元/股。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对相关事宜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7、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1,960 股。
2019 年 11 月 7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予以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长发、邵才龙、周庆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
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以上 3 位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41,960 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出具了核实意见,上海锦天
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详细内容刊登于 2019 年 8 月 8 日、
2019 年 8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 3 人所持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 6 年 11 月 17 日,回购数
量为 141,960 股,回购价格为 7.700135 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47 号)。
截止 2019 年 11 月 7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予以注销。后
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注】 本次回购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销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42,620,389 3.78 141,960 42,478,429 3.77
高管锁定股 37,896,839 3.36 0 37,896,839 3.36
股权激励限售股 4,723,550 0.42 141,960 4,581,590 0.41
二、无限售流通股 1,083,775,316 96.22 0 1,083,775,316 96.23
三、总股本 1,126,395,705 100.00 141,960 1,126,253,745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止 2019 年 11 月 6 日的股本结构。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自 2018 年 5 月 23 日起开始转股,因期间发生转股情况,与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6 3)号)中披露的变动前 后股本情况不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