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087 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4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19 年 8 月 22 日至 2020 年 8 月 21 日)。详情请见 2019 年 8
月 24 日、2019 年 8 月 27 日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74 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77 号)。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并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