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7)09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8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2015年11月11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授权制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1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大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集团”)将向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偿赠与其所持30万股水晶光电股票。2017年12月8日,星星集团赠与的30万股公司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相应股份已过入“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以上赠与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票登记至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全部完成二级市场股票的购买(详见(2017)090号公告)和大股东赠与股票的过户。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