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7)08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经营发展所需,拟使用自有资金向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茶叶集团”)购买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路658-1号茶叶大厦2号办公楼部分房屋及相应地下车位的房产,房屋建筑面积为4,654.21平方米。本次拟购房产总额为人民币5,180.56万元(不含交易所产生的税费、居间服务费等),拟购房产主要用于日常办公。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购买房产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房屋转让协议、款项支付、产权交割等)。
2、本次购买房产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毛立民
4、注册地址:杭州市庆春路135号1、2层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茶叶加工机械及配件、服
装、针纺织品、农作物副产品、土特产品(不含食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百货、五金交电、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仪器仪表、机电设备(不含汽车)、焦炭的销售,实业投资开发,仓储服务,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许可经营的除外)。
6、茶叶集团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荆长路658-1号茶叶大厦2号楼201、205、
401、402、403、501、502、503、601、602、603室,房屋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4,654.21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综合用地/非住宅,所有权证号为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112591、
112573、112587、112592、112589、112576、112577、112580、112574、112584、112589号。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
2、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租赁情况,也不存在权属争议、司法查封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房屋转让价格
交易标的总价为人民币5,180.56万元。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公司先支付购房款2,590.28万元给茶叶集团,茶叶集团向房屋
产权交易中心提交转让变更登记材料受理同时公司付清余款。
3、交房方式
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前完成房屋交付手续确认。
4、其他约定
土地使用权及2幢办公楼地下车位78个(含平面车位14个、机械车位64个)随房产
一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房屋价格内,不再另行计算;合同房产转让发生的契税、中介代理费由公司承担;茶叶集团明确合同房产不存在权属争议、司法查封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情形。
5、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目前公司在杭州的办公场所为租赁,随着公司业务拓展和战略实施,现有办公场地已不能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本次在杭州购买办公楼,有助于改善办公环境,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办公场所。同时能够利用中心城市的优势,吸引各类优秀人才,优化资源配置与整合,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新业务拓展与实现战略突破具有积极意义。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