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7)038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出售完毕暨计划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3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11月11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委托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浙商聚金水晶光电第一期员工持股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公司股票。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1月1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1、截至2016年1月12日,资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完成公司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累计购买公司股票57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 %,
成交均价为人民币27.817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594.75万元。股票锁定期自公告日
起12个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号)。
2、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大股东星星集团有限公司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无偿赠与其所持35万股水晶光电股票,相应股票于2016年3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锁定期自赠与股票登记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时起12个月。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号)。
3、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实施了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436,612,08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10股转增5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654,918,124股。公司已向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派
送现金红利92,330元人民币(含税),资管计划持有公司的股票数量由923,300股增至
1,384,9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1%。
4、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实施了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662,918,1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股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因此获得现金红利138,495元人民币(含税),但持有公司
股份数未发生变化。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股票出售完毕及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资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合计1,384,950
股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出售完毕,成交均价为22.37元/股。根据《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并终止,后续将进行财产清算和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