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6)053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2015年11月11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授权制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6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本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