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30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57人所持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1年3月18日,回购数量为2,111,250股,回购价格为5.97333333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55%。
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激励对象3人所持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2年12月18日,回购数量为195,000股,回购价格为6.05333333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05%。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4年业绩未达解锁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和股东大会授权,2015年3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4月16日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60位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06,250股,由此公司总股本将从383,649,103股减至381,342,853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出具了核实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1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回购注销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57人所持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1年3月18日,回购数量为2,111,250股,回购价格为5.97333333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55%。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预留股份激励对象3人所持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2年12月18日,回购数量为195,000股,回购价格为6.05333333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05%。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176号)。
2015年7月1日,上述股权激励股票2,306,250股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予以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本将相应减少。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回购
数量 比例 注销数量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178,177 9.69% 2,306,250 34,871,927 9.14%
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2,302,802 0.60% 2,302,802 0.60%
2、股权激励限售股 2,306,250 0.60% 2,306,250 0 0
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8,932,301 2.33% 8,932,301 2.34%
4、高管锁定股 23,636,824 6.16% 23,636,824 6.20%
10,246,66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46,470,926 90.31% 346,470,926 90.86%
102,476,333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 0 0
三、股份总数 383,649,103 100.00% 2,306,250 381,342,853 100.00%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