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2)036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
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购买土地基本情况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7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二、土地竞买进展情况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2 日参与浙江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挂牌出让竞拍,并成功竞得编号台土告字【2012】013-2 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签订了《成交确认书》。该地块的用地面积为 47,419 平方米,出
让面积为 36,911 平方米,成交价格为 3,206 万元。
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19 日就该地块与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签署了合同编号为
3310022012A21013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将该合同提交至浙江省台州市
东海公证处公证。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方:
出让人: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
受让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开发大道北侧,农场路东侧(JSJ050-0914-01 工业出
让地块)。
3、宗地用途及出让年限: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年限 50 年,宗地总面积为 47,419 平方
米,其中出让宗地面积为 36,911 平方米。
4、出让价款: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 3,206 万元。
5、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合同编号为 3310022012A21013 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