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1)024 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
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 2011 年 5 月 9 日以通讯召开。
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杭州晶景光电有限公
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董 事 会 同 意 公 司 出 资 等 值 于 1837600 元 人 民 币 的 美 元 价 格 受 让 INTEGRATED
MICRODISPLAYS LIMITED 持 有 的 杭 州 晶 景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22.97% 的 股 权 ( 另 外 ,
INTEGRATED MICRODISPLAYS LIMITED将其余7.03%的股权以等值于562400元人民币的
美元价格转让给杭州特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州晶景光电有限公司股本结构变更为: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持有71.97%的股权,杭州特视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22.03%的股权,刘珍珍(原
股东黄河楫先生于2010年3月12日逝世,其股权由其妻子刘珍珍女士及作为其3个未成年子女
的遗产信托人继承)持有6%的股权。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