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24 年 5月2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中环岛广场A座19层第一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永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 130,655,5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66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0,190,47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713%。
(2)网络投票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6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3%。
(3)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65,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953%。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55,5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482,7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7%;反对 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467%;反对 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5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55,5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482,7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7%;反对 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467%;反对 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5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55,5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55,5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55,5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55,5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6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474,1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2%;反对 1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976%;反对 1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借款、担保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482,7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77%;反对 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2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92,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8467%;反对 17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53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46,9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4%;反对 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6,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509%;反对 8,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商家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474,17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12%;反对 1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976%;反对 181,4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0024%;弃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