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2 日 ;
2、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62 万股 ;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325 元/股。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
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 2.32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
的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62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价格:2.325 元/股。
3、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762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42,999.8 万股的 1.77%。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72 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5、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
第 1 个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5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
第 2 个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8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以 2018-2020 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
第 3 个解除限售期 长率不低于 120%
注: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值为准。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个人对应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达到 80 分,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解除限售;在公司当年业绩目标达成,若激励对象个人对应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低于 80 分,则其当年度所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6、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
解除限售期间
安排 比例
首 次 授 予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的 限 制 性
股票第 1个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30%
解 除 限 售 止
期
首 次 授 予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的 限 制 性
股票第 2个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30%
解 除 限 售 止
期
首 次 授 予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
的 限 制 性
股票第 3个 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40%
解 除 限 售 止
期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3、2021 年 2 月 27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
激 励 对 象 提 出 的 异 议 。 2021 年 3 月 12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川润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7)。
5、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股票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78 人调整至 72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0 万股调整为 762 万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数量不作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此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78 人调整至 72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00 万股调整为 762 万股,预留授予的股票数量不作调整。
除上述因激励对象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变动引致的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4 月 22 日
2、首次授予数量:762 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72 人
4、首次授予价格:2.32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授出权益数量 划公告日股
票数量(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吴建明 副总经理 50 5.20% 0.116%
李想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 2.08% 0.047%
缪银兵 财务总监 20 2.08% 0.047%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 672 69.85% 1.563%
务人员(69 人)
注:a、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