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47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优先级份额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2017年9月2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2017年12月12日完成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具体详见公司 2017年9月9日、2017年9月27日、2017年1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7年发起成立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按约定认购了“川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资金信托”)4000万元的劣后份额,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认购了集合资金信托4000万元的优先份额,集合资金信托通过云南国际信托公司“川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购入公司股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信托计划共持有公司股票12,972,758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3.09%,成交金额合计为79,018,131.54元,成交均价约为6.09元/股。
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罗永忠先生的通知,鉴于其坚定看好公司的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为增强员工及投资者信心,其已于2018年10月19日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全额赎回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集合资金信托优先份额,相关工作已全部完成。川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份额赎回实质系信托计划优先级投资主体调整,赎回资产为现金形式的信托财产,不涉及信托计划持有的川润股份股票,员工持股计划仍通过川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川润股份股票12,972,758股,
川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