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9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函告,获悉李卫国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2024 年 8 月 2024 年 9 国泰君安证
8,000,000 1.51% 0.33% 21 日 月 20 日 券股份有限
公司
12,030,000 2.27% 0.49% 2023 年 10
月 17 日
1,200,000 0.23% 0.05% 2024 年 1 月
23 日
2,500,000 0.47% 0.10% 2024 年 4 月 华泰证券
16 日 2024 年 9 (上海)资
李卫国 是 2,000,000 0.38% 0.08% 2024 年 7 月 月 23 日 产管理
8 日 有限公司
1,700,000 0.32% 0.07% 2024 年 8 月
21 日
1,200,000 0.23% 0.05% 2024 年 8 月
22 日
1,180,000 0.22% 0.05% 2024 年 8 月
19 日 2024 年 9 广发证券股
1,500,000 0.28% 0.06% 2024 年 8 月 月 23 日 份有限公司
23 日
合计 - 31,310,000 5.90% 1.29% - - -
注: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累计被质 合计占 合计占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股东 持股 持股 押股份数 其所持 公司总 份限售和 占已质 份限售和 占未质
名称 数量 比例 量(股) 股份比 股本比 冻结、标 押股份 冻结合计 押股份
(股) 例 例 记合计数 比例 数量 比例
量(股) (股)
李卫国及
其一致行 541,712, 22.23% 393,112, 72.57% 16.14% 393,112, 100.00% 35,387,4 23.81%
动人李兴 242 200 200 65
国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及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为高管锁
定股。
如上表所示,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41,712,24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23%,完成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累计
质押所持公司股份为 393,11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14%,占其所持公司
股份的 72.57%。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41,712,242 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88,781,500 股,占其
所持股份比例为 53.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1.85%,融资余额剩余为
1,514,050,000 元,其中,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222,017,5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40.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11%,融资余额剩余为
1,133,930,000 元。上述质押陆续到期后,将通过质押展期、质押置换、自有资
金等方式偿还。李卫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及资金偿付能力,
其还款资金来源于质押置换及质押展期、自有资金等。
3、李卫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李卫国先生看好公司长期发展,本次股份质押事项目前不存在引发平仓的情形,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股票或提前偿还款项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进行信息披露。
5、李卫国先生股份质押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及时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解除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