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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东方雨虹: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8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8月28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8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943,244,314.04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3,086,392,477.78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8,639,247.78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
润 1,861,191,678.26 元 , 减 去 已 实 际 分 配 的 2023 年 度 现 金 股 利
1,473,084,100.20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65,860,808.06 元。

  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核心理念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经综合考虑股东回报、公司现金流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436,315,528 股扣除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
售股 30,750 股后的总股本 2,436,284,7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6.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461,770,866.80 元。此外,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因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被司法冻结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共计 30,75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售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配比例保持不变。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在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在相应期间满足
现金分红各项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考虑现金分红事宜。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公司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从谨慎性角度出发,公司需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了审核意
见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并制定<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健全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董事会对可持续发展事项的管理和监督作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同意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在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增加统筹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职责,同时相应制订《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分别继续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结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结合监管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本次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定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议案二进
行审议。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案

  1、原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新实施细则修改为“为强化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2、原实施细则第二条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新实施细则修改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3、原实施细则第三条为“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2 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新实施细则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4、原实施细则第四条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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