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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10

东方雨虹: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6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简称:雨虹 JLC1;期权代码:037120。
    2、本次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
人数为 3,294 人,行权价格为 48.69 元/份,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912.5945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622%。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5 月
12 日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行权手续已办理完成,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可通过选定的承办券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申报行权。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意为 3,294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12.5945 万份,行权价格为 48.69 元/份。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8 日刊登
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手续的办理。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本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本计划拟向 4,160 名激励对象授予5,200.45 万份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 234,773.7237 万股的 2.22%,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8.99 元/份。

  2、2021 年 3 月 27 日至 2021 年 4 月 5 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系统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监事会
未接到任何人对公示内容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
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 24.9 万份,董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同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
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向 4,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5,175.55 万份股票期权。
  5、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在确定授予
日后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有 5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变更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放弃股票期权共计 58 万份,因此公司实际向 4,081 名激励对象授予5,117.55 万份股票期权。

  6、2021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2021 年 5 月 28 日)的总股本 2,523,561,4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此外,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实施完毕。由于本次
权益分派事项发生在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前,依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48.99 元/份调整为 48.69 元/份。

  7、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认为激励对象所持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 3,294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自主行权手续,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912.5945 万份,行权价格为 48.69 元/份。同时,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2021 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或未完全达标等情形,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对 1,737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合计 722.2930 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

    二、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
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
开始行权,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48 个月内分四期行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安排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期权数量比例

    股票期权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25%

  第一个行权期  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25%

  第二个行权期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25%

  第三个行权期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        25%

  第四个行权期  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股票期权第一个行
权期的等待期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届满,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获授股票期权总数的 25%。

  (二)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行权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期行权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
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公司净利润  (1)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增长率不低于 25%;2021 年应收账款增长率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
不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3,091,374,862.33 元,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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