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2-01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将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824,1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0元/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7,999,999,962.50 元 ,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6,902,874.7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3,097,087.78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2日到账,其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2,390,003,407.2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以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高分子防水卷 10,717.64 6,567.57
材建设项目
2 年产2,7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2.5万吨 12,457.26 9,028.92
沥青涂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3 年产2万吨新型节能保温密封材料项目 19,389.63 16,307.56
4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花都生产基地 136,545.95 116,521.61
项目
5 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37,417.24 30,815.88
6 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39,327.63 32,449.89
7 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54,615.71 45,686.33
8 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32,451.48 27,066.52
9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17,844.72 14,619.98
10 年产13.5万吨功能薄膜项目 113,671.06 104,317.09
11 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总部基地项目 80,000.00 28,342.42
12 年产15万吨非织造布项目 160,076.24 128,276.24
1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40,000.00 240,000.00
合计 954,514.56 800,000.00
上述生产建设类项目(项目1至12)分别由公司在项目实施所在地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实施。由于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因此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2,390,003,407.2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
89,512.1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不超过4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实际使用了 4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法定使用期
限为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在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对该笔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 2022 年 1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和保荐代表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1 月 7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366,034,800.76 元(含利息收入),该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不超过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至少13,050万元(按银行4.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在此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负责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公司内部决策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将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同时公司已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可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中金公司对东方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