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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3

东方雨虹:关于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1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

      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公司与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签
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20 亿元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粉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周期为公司竞拍取得地块之日起 3 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1 个月内开始打桩建设,24个月左右陆续投产。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张家港市大新镇出资 5,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并以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 20 亿元在张家港市
大新镇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注册地址:张家港市大新镇

  经营范围:防水卷材、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砂浆、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机械设备、涂装设备的制造、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 万元,持有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

  2、生产基地项目主要内容:公司拟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成立张家港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生产基地工业项目(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粉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3、生产基地项目用地:项目用地拟选址于张家港市大新镇港城大道以西,新乐路以北,总用地面积 361 亩。项目按照“整体规划、分期供地、分期摘牌、

  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规划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最后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4、项目总投资:生产基地项目预计投资总额 20 亿元(人民币,下同),建成达产后预计平均每年产值约 28 亿元,年纳税预计 1.81 亿元。

  5、建设周期:(1)公司在竞拍取得地块之日起 3 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全力协助;(2)公司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1 个月内开始打桩建设,24 个月左右陆续投产。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20 亿元在张家港市大新镇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张家港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防水、节能保温材料、民用建筑材料、特种砂浆、粉料等的产品研发生产项目。建设周期为公司竞拍取得地块之日起 3 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 1 个月内开始打桩建设,24 个月左右陆续
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张家港市地处中国东部,江苏省南部,位于长江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交汇处,是唯一获评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的县级市,并先后获得全国首个联合国人居奖、首批“国家生态市”、中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范例城市等200 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张家港市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智能生产基地项目,指在充分利用张家港市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
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大新镇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此外,华东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大新镇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政府工程及市政工程中优先使用;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
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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