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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关于在江苏镇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1

东方雨虹:关于在江苏镇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10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江苏镇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

    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 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吸引当地的技术人才,强化技术研发队伍建设,提高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公司与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镇江经开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于 2021年 6 月 1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30 亿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砂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本项目自镇江经开区管委会土地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开工 10 个月内首条生产线建成投产,24 个月内全面建成。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资 10,0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镇江东方
雨虹”)。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以镇江东方雨虹(具体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 30 亿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12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江苏镇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2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鉴于本项目的《项目投资协议书》签订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前,公司已与建德市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10 亿元在建德市投资建设杭州建德总部基地项目;公司已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15 亿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西(太原)
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2 月 1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8 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投资建设郑州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及河南区域总部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
司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与宿
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10 亿元在江苏省宿迁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与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书》,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20 亿元在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投资建设东方雨虹通辽绿色新材料
生产基地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签订《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10 亿元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投资建设东方
雨虹绿色建材生产基地项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6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

  综上,公司此次在江苏镇江投资建设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交易达成后亦将使得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对外投资的资金运用金额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因此,本次交易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注册地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一般项目: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砂浆材料、建筑材料、砂加气块及板材、非金属矿及矿制品、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危险品除外);建筑用石加工。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0 万元,持有镇江东方雨虹 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江苏镇江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公司拟在镇江经开区管委会所在地推进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砂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

  项目公司:公司承诺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项目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镇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名称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为准)。

  2、项目用地:镇江经开区管委会向公司或项目公司有偿提供土地约 290 亩(实际面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为准),拟安排土地位于
源与规划部门在此范围内出具的用地红线界定。

  公司或者项目公司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或项目公司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成交价与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出让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

  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由公司或项目公司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土地使用期限为 50 年(到期日至 2071 年),具体以公司或项目公司与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3、项目规模: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30 亿元人民币,建成达产后预计年产值约25 亿元人民币。

  4、建设周期:本项目整体规划,逐步实施。公司自镇江经开区管委会土地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开工 10 个月内首条生产线建成投产,24个月内全面建成。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与镇江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30 亿元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推进包括但不限于新型建筑防水材料、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功能涂层材料、特种砂浆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项目,本项目自镇江经开区管委会土地交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开工 10 个月内首条生产线建成投产,24 个月内全面建成。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镇江市位于江苏省南部,长江与京杭大运河“十”字交汇处,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中枢,长三角地区重要的港口、工贸和风景旅游城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生态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等多个国家级荣誉称号,亦是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低碳建设试点城市,底蕴丰厚、人文荟萃、交通便捷、资源丰富,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镇江市投资建设绿色新型建材研发生产基地项目,旨在充分利用镇江市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生态
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综合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践行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节能建筑等国家战略,不断丰富绿色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按照协议约定,镇江经开区管委会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协助公司在各领域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本项目亦承担着研发平台的功能,这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在当地开展技术开发,吸引当地的技术人才,强化技术研发队伍建设,提高研发水平和创新能力。此外,华东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东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东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镇江经开区管委会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协助公司在各领域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产值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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