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9,512.1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4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824,1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50元/股,募集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7,999,999,962.50 元, 扣 除 与 发 行 有 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6,902,874.72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3,097,087.78元。以上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2日到账,其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5日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100号验资报告验证。目前,公司已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2,390,003,407.20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余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609,062,964.99元(含利息收入)。
2、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尽快完成项目并产生效益,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合计人民币89,512.12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 截止披露日自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诺投资金额 有资金已投入 拟置换金额
金额
杭州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
1 限公司高分子防水卷材建 10,717.64 6,567.57 3,927.85 3,927.85
设项目
年产2,700万平方米改性沥
2 青防水卷材、2.5万吨沥青
涂料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 12,457.26 9,028.92 2,951.43 2,951.43
造升级项目
3 年产2万吨新型节能保温密
封材料项目 19,389.63 16,307.56 7,656.41 7,656.41
4 广东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花都生产基地项目 136,545.95 116,521.61 15,318.88 15,318.88
5 保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37,417.24 30,815.88 10,146.11 10,146.11
6 东方雨虹海南洋浦绿色新
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 39,327.63 32,449.89 2,097.69 2,097.69
7 重庆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54,615.71 45,686.33 5,033.70 5,033.70
8 南通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32,451.48 27,066.52 1,427.80 1,427.80
9 吉林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17,844.72 14,619.98 3,077.38 3,077.38
10 年产13.5万吨功能薄膜项
目 113,671.06 104,317.09 7,893.47 7,893.47
11 东方雨虹新材料装备研发
总部基地项目 80,000.00 28,342.42 9,887.92 9,887.92
12 年产15万吨非织造布项目 160,076.24 128,276.24 20,093.49 20,093.49
合计 714,514.56 560,000.00 89,512.12 89,512.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
字(2021)第110A005237号),认为:东方雨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4月6日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如下安排: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同时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
三、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使用89,512.12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512.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9,512.1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于2021年4月7日出具了《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1)第110A005237号),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4月6日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东方雨虹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因此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同时,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
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中金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此次置换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5、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