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2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
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河南区域总部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以较低的仓储成本和运输成本辐射华中地区乃至全国市场,以期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同时为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2月8日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书》, 并于同日在公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8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投资建设郑州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及河南区域总部项目,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满足东方雨虹以建筑材料为主体的新型产品在河南区域的新材料研发、销售、结算、产品研发(含中试)、仓储等用途,建设周期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6个月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12个月左右建成运营;河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总部办公、研发中心、会议、培训、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建设周期为2年。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置业有限公司以自有资
金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河南雨虹实业”),并以河南雨虹实业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郑州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河南东方雨虹”),并以河南东方雨虹为项目实施主体投资建设郑州东方雨虹河南区域总部项目。
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河南区域总部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雨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
经营范围: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以上项目除危险化学品);各种工程建设活动;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服务;办公服务;停车场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置业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河南雨虹实业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雨虹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206号2号楼2层
经营范围:各类防水材料、防腐材料、保温材料、湖沥青材料、砂浆材料及相关建筑材料和建筑成套设备的技术开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以上项目除危险化学品);各种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河南东方雨虹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郑州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及河南区域总部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郑州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及河南区域总部项目。
项目主要内容:
(1)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建设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满足东方雨虹以建筑材料为主体的新型产品在河南区域的新材料研发、销售、结算、产品研发(含中试)、仓储等用途。
(2)河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总部办公、研发中心、会议、培训、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
2、项目用地
(1)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项目用地拟选址于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与新田大道交叉口,总用地面积约40亩。
(2)河南区域总部项目:项目用地拟选址于中原区科创绿谷,总占地面积约39亩。
项目土地计价面积以“标准地”供地规划设计指标为准。涉及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等土地出让具体内容,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3、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周期
项目总投资 8 亿元,总部办公建设周期为 2 年。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计
划在土地交付之后 6 个月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 12 个月左右建成运营。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书》,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8 亿元在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投资建设郑州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及河南区域总部项目,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主要内容为建设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满足东方雨虹以建筑材料为主体的新型产品在河南区域的新材料研发、销售、结算、产品研发(含中试)、仓储等用途,建设周期计划在土地交付之后 6 个月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 12 个月左右建成运营;河南区域总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东方雨虹及旗下各公司、各品牌的总部办公、研发中心、会议、培训、展示、接待、结算及居住等功能的实现,建设周期为 2 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8 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郑州市位于河南省中北部,地处中华腹地,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为国家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全国唯一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空中、陆 上、网上、海上丝绸之路及口岸建设不断强化;同时,郑州市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市及国家生态园林、绿化模范城市等,投资环境优良。中原区位于郑州市城区西部,是河南省郑州市的中心城区之一、郑州市委市政府所在地、郑州市的政治和文化中心。公司此次在郑州市中原区投资建设东方雨虹楼店研仓一体化基地项目及河南区域总部项目,旨在充分发挥办公、销售、研发、仓储等一体化模式所带来的协同效应,依托郑州市及中原区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自然资源丰富、生态宜居环境、产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进一步提高研发能力,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以较低的仓储成本和运输成本辐射华中地区乃至全国市场,以期不断提升客户体验,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按照协议约定,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积极支持配合公司相关项目申报省、市重点项目,积极支持公司产品申请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现行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积极提供市场资源,支持公司在本地市场做大做强;积极协助公司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同时,该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引进生产及技术人才,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亦可改善当地员工的办公环境和研发生产环境,增强员工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华中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中地区的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期进一步满足华中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按照协议约定,甲方积极支持配合乙方相关项目申报省、市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乙方产品申请列入省、市、区三级政府采购名录,在现行法律法规许可的前提下,积极提供市场资源,支持乙方在本地市场做大做强;积极协助乙方开展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此举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和积极影响,但具体影响金额尚难以预计;同时,具体支持措施可能因相关政策调整而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需通过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招拍挂等公开出让方式按程序合法竞拍本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此外,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
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