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1-01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山 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雨虹”)为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通过高效、节能、环保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体系,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较低的仓储成本辐射华北地区乃至全国市场,以期进一步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项目投资协议》, 并于2021年1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15亿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3000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万吨防水涂料、10万吨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绿色民用建材、建筑粉料项目及配套工程,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总建设周期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具体每期建设进度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实现项目投产。
根据协议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自
有资金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出资5,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太原东方雨虹”),并以太原东方雨虹作为项目实施主体以自筹资金投资不超过15亿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公司于2021年2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及建设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原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唐槐片区
经营范围:防水卷材、防腐材料、保温材料、砂浆、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涂装设备的制造、销售、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出资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雨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5,000万元,持有太原东方雨虹100%股权。
注:以上注册登记信息为拟申报信息,具体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
万吨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绿色民用建材、建筑粉料项目及配套工程。
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预计达产后年产值20亿元,达产后年预计纳税8000万元。
2、项目用地:本项目用地规模为275亩。
3、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总建设周期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24个月,具体每期建设进度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个月内实现开工,自开工之日起9个月实现项目投产。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已于 2021 年 1 月 13 日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
《项目投资协议》, 协议约定公司拟投资 15 亿元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内投资建设东方雨虹山西(太原)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改性沥青防水卷材、4 万吨防水涂料、10 万吨砂浆、保温节能材料、绿色民用建材、建筑粉料项目及配套工程,该项目分两期建设,每期总建设周期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每期建设进度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3 个月内实现开工,自开工之日起 9 个月实现项目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14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四、对外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太原市是山西省省会,位于山西省中部、太原盆地北端,华北地区黄河流域中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利,是山西省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中国重要的能源,重工业基地之一,亦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园林城市等,投资环境优良。公司此次在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投资建设的建筑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意向地块坐落于太原市,旨在充分利用太原市在交通区位条件、历史文化底蕴、自然资源丰富、生态宜居环境等方面的优势,依托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的体制创新、发展活力及产业政策支持,立足公司建筑建材系统服务商的核心定位,通过高效、节能、环保的智能化、自动化生产体系,不断丰富新型环保建材产品品类,提升产品品质,实现产品结构的优化升
级,探索并培育新材料领域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及因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扩大而带来的市场需求。此外,华北地区是公司重要的产品销售市场之一,希望通过本次投资进一步扩大公司在华北地区的生产与供货能力,促进产能分布的持续优化,以较低的仓储成本辐射华北地区乃至全国市场,以期进一步满足华北地区的市场需求,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尚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约定的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5、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计划、建设规模、建设周期、投资强度、产出指标、容积率指标、环境指标、税收强度等数值均为预估数,暂未经过详尽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6、本协议中有关产值、税收贡献等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亦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