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0-09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三层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25 人,代表股份 495,787,33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8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116人,代表股份 256,297,76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269%。
上述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41 名,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752,085,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7.9101%;其中持股 5%以下的中小股东 13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263,994,6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73%。
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8,5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1%;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030股,占出席会议
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0%;反对股数50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2、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及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2020年度应收账款资产支持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729,321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527%;反对股数89,68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19%;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638,843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52%;反对股数89,68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
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9、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河北保定市徐水区投资建设绿色建筑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4%。
其中,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投票结果:赞成股数263,728,53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2%;反对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股数266,0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海南洋浦投资建设绿色新材料综合产业园项目的对外投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股数751,819,00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99.9646%;反对股数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