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员工发出增持公司
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17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鼓励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坚定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李卫国先生倡议: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雨虹;股票代码:002271),具体内容如下:
“东方雨虹自创立之初,便以深耕实业的朴实创业精神,立志将公司打造成为受人尊敬的企业,立志引领中国建筑防水行业成为受人尊敬的行业,积极致力于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推动力量。东方雨虹始终坚持科学决策、精细管理,本着一切公开、透明的原则,勇猛精进,从未让人失望过。沿着公司奋斗的轨迹,东方雨虹每个岗位、每个员工都得以迅速成长,我们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甚至达到了全球领先的程度。不负光阴,不负时代,全体东方雨虹人将继续笃志前行。
2018年,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祖国在四十年的砥砺前行中,开辟了现代化新征程;2018年,也是东方雨虹上市的第十个年头,十年来公司在不断升级产品和服务品质,自觉守护市场秩序和用户价值,彰显一代民族企业的使命和担当。上市十年来,东方雨虹营业收入实现了接近35%的年复合增长。根据当下优秀的经营表现和我们的战略布局,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五到十年,东方雨虹将继续以高速增长的节奏阔步前行。
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坚定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及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积极传递股市正能量,在此我倡议: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雨虹;股票代码:002271)。本人郑重承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经公司证券部事先登记确认拟购买数量,并在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期间完成净买入东方雨虹股票,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东方雨虹履职的,该等东方雨虹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本人予以全额补偿。”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事先经公司证券部确认拟购买数量,并在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17日期间完成不超过约定数量的净买入东方雨虹股票,连续持有该等股票12个月以上,且在约定的持有期连续在东方雨虹履职的,该等东方雨虹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亏损,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净买入数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截至2019年11月17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注: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偿计算时点
若截至2019年11月17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低于员工有效持有的本次约定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则由李卫国先生一次性补偿员工2019年11月17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与净买入股票均价的差额产生的员工有效增持股票的价值损失。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
4、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补偿方式为自有现金或股份赠与补偿。
5、补偿的限额
补偿款不设上限。
6、补偿的时点
李卫国先生将在上述员工购买东方雨虹股票完全卖出完毕后两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7、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增持期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李卫国先生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2018年10月17日,公司员工总数8,902人;员工平均薪酬水平约为每月10,000元—11,000元(每年约为120,000元—132,000元)。
技术类人员
专业 (技术类、生产类 销售类 工程类 职能类 管理类 合计
研发类)
占集团员
工总数比 10.36% 18.01% 38.16% 9.30% 15.90% 8.27% 100%
例
三、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李卫国先生的影响和控制。
四、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
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
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的此次倡议是基于其对公司投资价值判断以及对企业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本次倡议并不与公司业绩挂钩,员工按市价在二级市场进行自主购买公司股票。因此经与会计师充分沟通,并得到会计师的认可,本次倡议公司无需进行会计处理,也不属于“股份支付”。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补偿员工增持股票产生亏损的相关保证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保证措施主要如下:
1、李卫国先生个人良好的业界声誉、口碑和信用状况是其履约能力的基本保障。必要时,李卫国先生将利用其在行业内的良好资源贷款融资作为履约保障。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不会面临急剧恶化,且国内资本市场目前也较为稳定,预计公司股票不会发生价格剧烈下滑的情形。公司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因公司股票价格剧烈下降而承担补偿义务的风险较小。
综上,李卫国先生对公司员工若因增持东方雨虹股票产生的亏损进行补偿具有可行性,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因此,李卫国先生暂无设立保证金账户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来确保相关承诺得到实施的计划。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承诺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仅代表李卫国先生的个人意见,非公司董事会决议,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
七、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和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建筑防水企业,近年来在做大做强建筑防水主业的基础上,开辟出以建筑防水为基础,以民用建材、节能保温、特种砂浆、建筑涂料、非织造布、建筑修缮为延伸的建筑建材综合“1+6”系统服务体系。公司2018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保持较好的增长,公司有信心和决定在未来保持持续、稳定的增长。但仍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控股股东履约的风险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增持时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公司认为李卫国先生具备相应承诺的偿还能力,但仍请投资者关注控股股东的履约风险。
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李卫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2,871,891股,占公司截至2018年10月10日总股本的29.5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93,012,24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6.16%,占公司截至2018年10月10日总股本的19.55%。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风险排查,其目前自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目前暂未发现股份质押到期无法偿还资金的风险,暂未发现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其股份质押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时期,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
本次倡议仅代表李卫国先生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增持公司股份,还需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