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8-005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兴国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李兴国先生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6%。
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利民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许利民先生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2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710%。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于2017年11月1日分别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和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意向告知函》,李兴国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34%);许利民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567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109)。
公司于2018年1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卫国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李兴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李兴国先生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份57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46%,减持数量已过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截至2018年1月11日,李兴国先生、许利民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公司于同日分别收到李兴国先生、许利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二)减持时间:李兴国先生、许利民先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窗口期不减持)。
(三)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
(四)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拟减持数量上限及比例:
拟减持股 拟减持的股
序号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数占公司 份占其本人
不超过(股)总股本比 总持股的比
例不超过 例不超过
1 李兴国 首发前股份 集中竞价 1,000,000 0.1134% 10.8467%
拟减持股 拟减持的股
序号 姓名 减持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数占公司 份占其本人
不超过(股)总股本比 总持股的比
例不超过 例不超过
2 许利民 首发前股份 集中竞价 5,000,000 0.5670% 9.3532%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上限做相应调整。
二、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占总股
(元) (万股) 本比例
2018年1月2日 41.53 10.40 0.0118%
李兴国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月3日 43.01 46.60 0.0528%
2018年1月2日 41.77 17.00 0.0193%
2018年1月3日 42.89 22.00 0.0250%
许利民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月4日 42.91 15.02 0.0170%
2018年1月9日 42.84 8.62 0.0098%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姓名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股)
合计持有股份 9,219,400 1.0455% 8,649,400 0.9808%
李兴国 其中: 9,219,400 1.0455% 8,649,400 0.9808%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53,457,768 6.0620% 52,831,368 5.9910%
许利民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53,457,768 6.0620% 52,831,368 5.9910%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四、其他相关说明
1、许利民先生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许利民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
告日,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兴国先生、许利民先生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减持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李兴国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许利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