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7-083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9月20日,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公司三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9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和监事。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2人,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10月31日及2016年11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1月1
日、2016年11月1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在前述议案授权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开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0亿元。
2、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第四年1.3%、第五年1.5%、第六年1.8%。
3、转股价格的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8.4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4、到期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票面面值上浮6%(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额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普通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普通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
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2.0865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并按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数量获配本次转债;若原A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该笔申购无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