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7-04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6504.40万股东方雨虹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7.83%。
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5854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90.0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7.05%;预留650.40万股,占授予数量的10.00%,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0.78%。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112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4元/股。
2、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后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为6500万股东方雨虹股票,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7.82%。其中,首次授予数量为6414.1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98.68%,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7.72%;预留85.9万股,占本计划授予总量的1.32%,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东方雨虹股本总额83069.34万股的0.10%。修订后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由1112人调整为1263人,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8.24元/股。
3、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鉴于激励对象中部分人员离职或个人原因合计33人放弃此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4.5万股,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63人调整为1230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6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414.1万股,预留85.9万股)调整为6435.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6349.6万股,预留85.9万股)。公司董事会认为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16年8月25日为首次授予日。在确定授予日后的限制性股票资金缴纳过程中,有3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资金筹集不足的原因共放弃37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已完成了对1197名激励对象共计6312.6万股的授予,占公司当时总股本830,693,439股的7.6%,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6年9月30日上市。
5、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2,686,8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
1.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6月1日实施完毕。
由于激励对象因已获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2016年度现金分红于2017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在公司发生派息对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处理后,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8.24元/股调整为8.09元/股。
6、2017年6月1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务变更等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获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或部分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19.00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二、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一)回购数量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丁毅、张蓓、郭子斌、安红亮、贺瑞好、杨宏旭、马妍、何强、周骏、吴晋、盛科、张腾、陈建、廖成发、徐其伟、李恒、李三景、金旭伟、陈瑞东、侯可前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八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九节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20人持有的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8万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赵东亮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职务变更,根据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第八节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以及“第九节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上述1人获授的尚未解锁的部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共计11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如下表:
本次回购注销的首 剩余未解锁的首次
序号 姓名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回购注销原因
股票数量(万股) 票数量(万股)
1 丁毅 30.0000 0.0000 离职
2 张蓓 20.0000 0.0000 离职
3 郭子斌 3.0000 0.0000 离职
4 安红亮 6.0000 0.0000 离职
5 贺瑞好 4.0000 0.0000 离职
6 杨宏旭 6.0000 0.0000 离职
7 马妍 6.0000 0.0000 离职
8 何强 5.0000 0.0000 离职
9 周骏 8.0000 0.0000 离职
10 吴晋 4.0000 0.0000 离职
11 盛科 3.0000 0.0000 离职
12 张腾 2.0000 0.0000 离职
13 陈建 3.0000 0.0000 离职
14 廖成发 1.0000 0.0000 离职
15 徐其伟 1.0000 0.0000 离职
16 李恒 1.0000 0.0000 离职
17 李三景 2.0000 0.0000 离职
18 金旭伟 1.0000 0.0000 离职
19 陈瑞东 1.0000 0.0000 离职
20 侯可前 1.0000 0.0000 离职
21 赵东亮 11.0000 4.0000 因不能胜任岗位
工作职务变更
合计 119.0000 4.0000 -
注1: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19.0000万股,
占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1.86%,占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为1.89%,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3%。
(二)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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