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6-00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实施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10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9月23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上述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6年1月12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现将本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共计1,69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037%,最高成交价格为15.13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4.6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349,183.44元(含交易费用)。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亦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操作,并将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及市场情况,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实施。
公司在实施回购方案前,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由证券交易所监控的回购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