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4-031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
于2014年7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4年7月14日为公司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种类: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东方雨虹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东方雨虹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激励对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调
整前具备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344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总数由344名调整为311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董事会
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他人员及预留激励对象。
4、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激励计划有效期6年,其中锁定期1年,解锁期
4年。
(1)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激
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锁定期后的4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分4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可申请
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二
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第三次解锁期为
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
25%;第四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四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
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
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次解锁 25%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次解锁 25%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三次解锁 25%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四次解锁 25%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自相应的授予日起满1年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4年
内分期解锁,激励对象在可解锁日内按25%:25%:25%:25%的解锁比例分四次进行解
锁。解锁时间安排如下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一次解锁 25%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二次解锁 25%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三次解锁 25%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第四次解锁 25%
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授予价格: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6.83元/股(此为经公司2012
年度“每10股派现2元”的利润分派方案调整后的授予价格,调整前为7.03元/
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6.8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
增发的东方雨虹限制性股票。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前召开董事会,并披露该次授予情况的摘要。授
予价格的确定方法为:授予情况摘要披露前20个交易日东方雨虹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6、解锁条件:
(1)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在2013-2016年的4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
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