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3-05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8月
19日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完成首
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董事会已经确定授予日为2013年8月19日。
2、授予数量: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北京东方雨
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1,800万股(其中首
次授予1,730.2万股,预留69.8万股)调整为1,701.4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1,631.6万股,预留69.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1,631.6万股截至2013年8
月26日已完成授予。
3、授予价格:每股6.83元。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1,631.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34,352万股的4.75%。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5、首次授予的股票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有效期为5年,其中锁定期1年,解锁期4年。
(1)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之日起1年内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予以锁定,不得转让;
(2)锁定期后的4年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
件,激励对象可分4次申请解锁:第一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第一年,激励对象
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第二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
的第二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第三次
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三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
总数的25%;第四次解锁期为锁定期满后的第四年,激励对象可申请解锁数量为
获授限制性股票股权总数的25%。
解锁安排如表所示: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第一次解锁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第二次解锁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第三次解锁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
第四次解锁 25%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情况
实际认购股份数 占实际授予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总额的比例
1 向锦明 董事 40 2.45%
2 何绍军 董事 25 1.53%
3 刘斌 董事、总经理 30 1.84%
4 张颖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30 1.84%
5 文敬芳 副总经理 25 1.53%
6 张洪涛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20 1.23%
7 王新 总工程师 20 1.23%
8 王文萍 副总经理 20 1.23%
9 蒋凌宏 市场总监 20 1.2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302 人) 1,401.60 85.90%
合计(311人) 1,631.60 100.00%
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3年8月19日为公
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截至2013年8月26日,公司完成了对311名激励对象
共计1,631.60万股的授予,期间未出现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者资金不足等原因放
弃行权的现象。
本次最终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和公司之前的公示情况
保持了一致性。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及资金使用计划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8月27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3)第
110ZC0123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3年8月26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
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3年8月26日止,贵公司已收